二维码
万联信息网

扫一扫关注

您所在的位置:万联信息网>货源市集>化工网>有机化工原料>有机中间体>硬脂酸甲酯 标准品

青岛鸿帆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水处理臭氧发生器,养殖臭氧发生器,臭氧发生器,移动臭氧发生器,臭氧机

普通会员

普通会员

硬脂酸甲酯 标准品

产品价格面议

产品品牌索莱宝科技

最小起订≥2 套

供货总量未填

发货期限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浏览次数27

企业旺铺http://andytime.baiwanlian.com/

更新日期2023-10-17 09:43

收藏商品 扫一扫 举报

诚信档案

青岛鸿帆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会员级别:企业会员

身份认证:   

已  缴 纳:0.00 元保证金

我的勋章: [诚信档案]

在线客服:  

企业二维码: 企业名称加二维码 青岛鸿帆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名片

青岛鸿帆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宇航(先生)  

电子邮箱:2712822370@qq.com

联系固话:0532-87700251

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后海西社区

【友情提示】:来电请说明在万联信息网看到我们的,谢谢!

商品信息

基本参数

品牌:

索莱宝科技

所在地:

山东 青岛市

起订:

≥2 套

供货总量:

未填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在色谱分析过程中常常需要使用标准品。今天小编与您一起学习一下标准溶液配制中常见问题与标准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标准品使用与管理注意事项

新开瓶标准品要在瓶上注明开瓶日期,应根据瓶号依次来使用(整瓶使用或者送样情况除外),同一批号的标准品或工作对照品必须使用完一瓶后再开启另一瓶,标准品使用过程中,已取出的标准品严禁再放回原瓶中。

标准品使用前从储藏室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平衡至室温,放置一定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后称量,是为了避免由于温度差导致的标准品吸潮,称量完成后立即用塑胶盖盖好后用封口膜封好,按瓶标签上的储存条件放置。

同一瓶工作标准品的开启使用次数视具体情况而定,使用次数很少或具有吸湿性的标准品分装时应考虑一次性使用分装量。

标准品的贮存注意事项

一、常见的标准品保存方法

常温保存:通常用于化学性质比较稳定的标准品,建议保存于干燥阴凉的地方。

+4度冷藏:用于常温下不是很稳定的物质,保存于冰箱冷藏室。

-20度冷冻:用于化学性质不稳定,常温下容易分解的物质。

-80度冷冻:一些具有活性的物质,需要保存于特定的-80度的冰箱。

二、对于配制成溶液的标准品

在保存的时候还需要注意:除非产品标签指明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冻,否则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室温保存即可。因为低温的时候物质确实不容易分解,但低温使得化合物的溶解度降低,因而导致常温下就难溶解的化合物在低温下长时间放置时析出结晶,而且一旦析出结晶很难再溶解。

三、对于已经打开的标准品

溶液型的产品要一次性使用完,如果不能使用完,请尽量转移到一个能够避免溶液挥发的容器中,按照产品的标签进行保存。但在保存过程中,还有很大可能性由于溶液挥发导致成分的值与COA不符合。

不同的标准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环境和条件,分别置于规定的位置。

更多详情:http://www.shkxbio.com/kexing-SonList-1191235/
https://www.chem17.com/st164116/product_27383382.html

店长推荐商品

更多»

店铺内其他商品

更多»

全网相似产品推荐

换一批

相关栏目

还没找到您需要的有机中间体产品?立即发布您的求购意向,让有机中间体公司主动与您联系!

立即发布求购意向

免责声明

本网页所展示的有关【硬脂酸甲酯 标准品_有机中间体_青岛鸿帆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的信息/图片/参数等由万联信息网的会员【青岛鸿帆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由万联信息网会员【青岛鸿帆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自行对信息/图片/参数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本平台(本网站)仅提供展示服务,请谨慎交易,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本平台(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在本网页可以浏览【硬脂酸甲酯 标准品_有机中间体_青岛鸿帆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有关的信息/图片/价格等及提供【硬脂酸甲酯 标准品_有机中间体_青岛鸿帆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的商家公司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方式

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邮箱发送邮件,或者进入《网站意见反馈》了解投诉处理流程,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万联信息网的关注与支持!

按排行字母分类: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Copyright © 2012-2028 本站免费发布B2B行业信息,如有违规删除不通知,内容来自会员自发,本网不对发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如有异议,请发送邮件到b2bxinxi@126.com,我们将马上处理,且不收取任何处理费用。

沪ICP备1600812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