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设立)办理指南
一、适用范围:
成都市金牛区,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成华区,温江区,新津区,新都区,郫都区,双流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辖区内名称中不含有“四川”或“川”的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企业。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三、办理条件:
1.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3.有一定数量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01,设立申请书
0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03,承诺书;
04,机构活动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公设备清单;
05,机构章程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06,专职工作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等;
07,机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基本情况;
08,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师资格证
2023年核发成都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涉及地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新津区,新都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