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审批旅行社设立程序从事旅游业务经营;
四川成都市办理旅行社设立程序如下:
1、先行经营国内游和入境游业务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十条规定,设立V型是必须先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应当向省级旅游局或者其委托的地级市旅游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部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须提交的材料有:
(1)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
(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3)设立旅行社的企业章程;
(4)经营场所的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
(5)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6)营业执照正副本。
(7)三名导游的导游证,劳动合同,计调,财务人员履历表;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
2.国内旅行社,(30万元注册资金)和质量保证金(20万元实际入资)。
成都开设旅行社公司条件:
1.遵守旅游业务发展规划
2.遵守旅游市场发展需要
2023年在成都市审批一个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涉及区域: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新津区,新都区,双流区,郫都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