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成都市青羊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业务问题解答:
劳务派遣岗位使用范围?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可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因此,用工单位在使用派遣劳动者的时候,只能在上述“三性”岗位使用,不能扩大使用范围。
用工单位违反“三性”岗位规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权限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用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可能会存在用工单位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相关法律责任的风险。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和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这里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闭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劳务派遣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否则将会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