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设立成都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登记;
核发指南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专门从事广播电视广告节目制作的机构,其设立及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的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管理,指导,监督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国家鼓励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资企业)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第二章第六条: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
第七条: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部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5)办公场地证明;
(6)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市场监督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
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新津区,双流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邛崃市,崇州市, 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影视制作许可证全国范围:北京市,重庆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南京市,广东广州市,广东深圳市,福建福州市;江西南昌市,安徽合肥市,甘肃兰州市,青海西宁市,宁夏银川市,新疆乌鲁木齐市;陕西西安市,山西太原市,山东济南市,山东青岛市,四川成都市,云南昆明市,贵州贵阳市,浙江杭州市,河南郑州市,海南海口市;河北石家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