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登记成都市郫都区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条件;
如何办理成都市双流区旅游经营许可证;
审核成都市温江区旅行社许可证含旅游;
要审批旅行社设立登记从事旅游业务的;
审批依据:
《旅行社条例》
1.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第三条: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条例》第三条所称旅行社应当包括依据《条例》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务的旅游公司,旅游服务公司,旅行社服务公司,旅游咨询公司和其他同类性质的企业。
3.第三条:旅行社业为许可经营行业,经营旅游业务,应当报经有权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取得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旅行社的设立
01,第六条: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02,第七条: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03,第五条: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业务有:招徕外国旅游者及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文娱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文娱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04,第六条:国内旅行社开业经有业务含: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业,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文娱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其他国家旅游局贵的与国内旅游有关的业务。
2023年四川成都市申请设立旅行社办事指引
审批项目: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境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设立审批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拟设立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条件和旅游法规规定的单位及自然人。
(2)出资人应为内资企业;外商设立旅行社,中外合资旅行社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人拥有产权或者 申请人租用且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非住宅)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4)有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的固定座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5)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6)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经理人员1名,计调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持有导游证的员工3个。
成都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郫都区,双流区,温江区,新都区,新津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