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G工厂手册(二)
(一)在工厂范围内,员工须佩戴厂方核发及附带照片的个人信息的证件(阶段 1 标准 - 须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要求 ·至少应发给员工一张硬卡证件,卡
上注有姓名、部门并附有照片。(请参见图示) ·员工入职时,须告知其在厂区内要佩戴证件。 ·厂方应制定程序,取消已离职员工的身份标识及其进入厂区和使用厂方
设备的权限(证件、钥匙卡等) 附加建议(标准1) ·虽然可以使用“自制的”硬卡证件(请参见表格附录中的表格 A),但我们建议使用过胶证,并加上公司的徽标,因
为这种证件较难伪造。 ·许多公司在个人的信息证件上加入了计工时功能,员工需刷卡,由电子识别证记录其出入时间。 ·好发放不同颜色的证件,以识别不同的雇用类型(正式工与
临时工)、不同的职位(职员与普通工人)和不同的工作岗位(包装与缝纫)。这种彩色编码系统可轻松识别限制区内的员工。例如,佩戴粉红色证件(用于标识熨烫工)的
员工不应出现在装箱区(该区域的包(BSCI验厂)装工佩戴蓝色证件)。 ·应告知员工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件,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证件如果丢失或被窃,要立即上报部
门。 (二)访客/供应商须出示附带照片的证明,经保安人员核实并记录后,方可获发访客证。(阶段 1 标准 - 须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要求 ·进入厂房的非员工,须出示个人信息的证明文件(如驾照、身份证、护照等),并由警卫/接待员核实。 ·身份得到核实后,访客须在访客登记表上签名。(请参见表格附录中的
表格 E) ·访客须领取访客证(请参见图示),在参观厂房时出示。该证件外观须与员工证件不相同(例如颜色不同)。 ·公司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须严格管理员工证件
和访客证的发放和回收。 附加建议(标准2) ·访客、供应商、承包商等的身份和工作单位可通过电话联系其公司核实。 ·访客记录应妥善保存,且至少保留 6 个月。
·应在接待区张贴“访客须登记”的告示。(请参见告示附录中的告示 D) ·佳的访客证样式包括: ü打印在贴纸上的访客个人证件,上面印有访客的姓名和来访日期。
此类粘贴纸无需收回。 ü公司特定的可重复使用访客证(难以伪)。这些证件印有编号,发给访客的证件编号会记录在访客登记表上。参观结束后,访客证须收回。 ·访客证
也可用来区分不同的访客。例如,某些访客证可以是红色的,上面印有“须由员工陪同”,表明该访客全程均需有员工陪同;而其它通行证件可以是绿色的,即该访客无需有员工
陪同。(另请参见“出入控制”的第 4 点) (三)厂方须制定相关程序,以核实人员身份,并授于权有关人员进入包装和装货区(阶段 1 标准 - 须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要求 ·程序示例:办公时间须在包装区的出入口设置警卫(非办公时间出入口须上锁)。警卫要核实进入包装区的员工是否佩戴员工证件,标明他/她为包装区员
工。办公时间须在装货区的出入口设置警卫(非办公时间出入口须上锁)。警卫要核实进入装货区的员工是否佩戴员工证件,标明他/她为装货区员工。 附加建议(标准3)
·与“实体”的 6 点类似。 ·佳的做法是记录进入限制区域的人员。以人手登记或电子形式(刷卡)记录皆可。记录应存放在的地点,至少保留 6 个月。 ·
佳的做法是设定实体屏障限制人员的进出。 ·应为监控限制区域进出情况的人员提供获授于权出入人员的名单(请参见表格附录中的表格 B)。此名单应定期复查新。
(四)访客和供应商在参观厂区期间,须有员工陪同
(阶段 2 标准 - 须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 之前完成) 要求 ·在整个参观过程中,须由一名公司员工对访客进行监督。监督程度应根据访客的类别而定。例如,与从
未到过工厂的潜在客户相比,多年来每月都到访工厂数次的质量管理人员所需的监督可适度放宽(前者应有员工全程陪同)。 ·访客进入厂区后,应通知的保安人员。还应通
知访客将要到访区域的主管。此外,访客如果没有指派员工陪同,则该厂区内的主管有责任监督访客(密切注视其行为和活动)。 ·访客在厂区参观期间,负责监督的负责人和/或主管应时刻清楚访客的行踪。 ·进入限制区域的访客均应由获授于权进入该区域的人员陪同和监督。 附加建议(标准4) ·访客好有员工全程陪同。 ·访客如果
沒有员工全程陪同,而工厂装有闭路电视系统,则应提醒监控闭路电视系统的人员注意访客的行踪,以便闭路电视监视器对访客进行“密切注视”。出于相同原因,应提醒警卫注意访客的行踪。 (五)厂方须制定适当的程序,核查未获授于权/个人信息的不明的人员(阶段 2 标准 - 须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要求 ·厂方须制定书面程序
,指示如何处理厂房内,特别是限制区域内的个人信息的不明/未获授于权人员。 ·程序示例:如果在厂房或限制区域内发现未获授于权或身份不明的人员,须立即通知或管理部门。
须扣留并盘问身份不明的人员。然后进行调查,如有要,须通知执法。同时要填写书面的事件报告,就漏洞和纠正措施进行说明。 附加建议(标准5) ·不同情
况下应采取不同的处理程序: ü办公时间工厂的非限制区出现身份不明的人员 ü非办公时间工厂的非限制区出现身份不明的人员 ü非办公时间工厂的非限制区出现未获授于权员工 ü
限制区域出现未获授于权的访客 ü限制区域出现未获授于权的员工 ü其它情况 ·如果发生违反出入限制的情况,或者发现机制存在漏洞,应立即更新相关程序。 (六)员工须
经保安人员查询及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入厂区。
(阶段 3 - 须在 200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要求 须核实每位进入厂房的员工的身份。以下是不同的选择方案: ·在厂房的出入口设置警卫或管理人员代表,检查每
位员工的证件。 ·员工刷卡进入厂房。 ·员工拥有开启出入口的钥匙/钥匙卡/密码。 ·通过闭路电视和对讲系统遥控出入口。员工按响门铃,通过对讲系统表明身份。其身份再
通过闭路电视核实。 ·在生理测量装置出入控制系统(虹膜扫描、指纹扫描等)登记员工的身份,员工需要通过系统识别才能进入厂房。请参见图示。 附加建议(标准6)
·厂方应制订适当的出入控制程序。应分别制订出适用于正常办公时间和非办公时间的程序。 ·应限制非办公时间的出入。工厂应建立一套程序,规定哪些职位(管理层、办
公室员工等)的人员或哪些人员(通过制定一份预先核准人员的名单)可以出入。凡下班后进入厂区的人员均应到警卫室签名(请参见表格附录中的表格 D)。每天早上管理
人员应复查非办公时间的出入名单。 ·注意:对内有宿舍的工厂,在下班后限制厂房的出入尤其重要。厂方应在宿舍区和生产/仓库大楼之间设定实体屏障。下班后,居住在厂房
的员工决不能进入生产车间或仓库。 ·下面举例说明这些原则: o 办公时间:门口的警卫须核实每位员工的证件。如果新员工尚未获发证或员工没有携带证件,主管须亲
到门口确认员工的身份。 o 非办公时间:门口的警卫须确定要求入内的人员是否有合理(沃尔玛验厂)的工作需要,或在非办公时间出入名单上列有其姓名。如经核准,要求入
内的人员须在非办公时间出入登记表上登记。 出入控制附加建议 ·须登记进入厂房的车辆(请参见表格附录的表格 F)。警卫须把试图进入厂房的车辆拦截,并核
实其是否有合理的业务需要。 ·员工和访客入口处应张贴告示,如“员工、访客及其携带的物品(包括车辆)均须接受检查”(请参见告示附录中的告示 E)。